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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红书发布网售无人机销售实名登记管理

小红书电商学习中心 · 2026-08-25

关于网售无人机销售实名登记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商家: 为落实无人机实名登记监管要求,规范平台无人机商品经营秩序,平台依据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》等相关法律规范要求,对平台内发布、销售无人机商品的商家按以下要求进行管理。 本公告所称无人机,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、且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,核心判定依据是飞行活动是否发生在室外空域。凡在室外从事飞行活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,无论其用途(如测试、娱乐、作业等)、来源(如自制、购买等)或所有权状态如何,均须遵循本公告要求。

📌核心变化 自 2026 年 9 月 1 日 起,销售无人机需进行: 发货前逐台录入机身 SN 码,未录入的订单无法发货; 主动告知消费者完成实名核验及设备绑定(民航局系统个人身份校验及设备SN码绑定)。 ✅重点自查及整改项 将商品发布至正确类目(无人机及套件 / 无人机设备),不要错放类目; 发布商品如实填写商品属性(型号、品牌、空机重量等),已上架商品及时补齐; 9 月 1 日起,发货前逐台录入 SN 码并绑定订单,主动告知并协助消费者完成实名激活。 ⚠️违规处理 未按要求整改的,9 月 1 日起商 品将无法发布、销售,未上传 SN 码的订单无法发货,平台将视情节对商品采取下架、封禁、限制发货、扣除保证金、停业整顿、店铺清退等处置。

一、类目发布要求 商家应根据所售无人机商品实际属性,按照平台类目管理要求,将商品发布至 “无人机及套件”、“无人机设备” 的相关类目。 严禁将商品错放至其他类目(包括但不限于玩具、模型手办、配件、套装、盲盒等); 严禁涂抹、遮挡、模糊商品主图或信息、使用变体字等形式规避平台类目及属性等管理要求。 二、商品发布要求 商家发布或编辑无人机商品时,应在商品发布页面如实填写 型号、品牌、空机重量、最大飞行高度、最大水平飞行速度、最大信号有效距离等商品信息 ,填写信息须与机身铭牌、外包装保持严格一致。在本公告发布前已上架的无人机商品,请务必前往商品信息编辑页面补充完整相关属性信息。 商家需保证在发布、销售、运输等各环节商品信息与实物相符,不得发布虚假、失效的商品信息或盗用、借用其他商品信息进行发布。 三、发货逐台录入SN码 自 2026 年 9 月 1 日 起 , 商家发货前须在发货页面 逐台录入所售无人机的机身SN码(唯一产品识别码) ,并与订单信息绑定,未上传所售商品SN码的订单将无法发货。商家应确保SN码真实、准确、一机一码,不得录入虚假、冒用或篡改的SN码,并应建立购销台账逐台留存。消费者产生退换货等售后诉求的,商家应根据退换商品实物情况同步更新SN信息。 四、配合消费者实名核验 商家应在消费者咨询或下单后,通过在线客服等渠道 主动告知 消费者如下信息: 收货后须通过民航局UOM系统( 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)完成个人身份校验(人脸识别)及设备SN码绑定,设备成功激活后方可飞行。 商家应积极配合消费者进行实名登记与激活,并提供相关操作的指引解答,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或协助消费者规避实名核验,同时应协助消费者妥善解决因SN码无法识别、系统激活失败等导致的售后问题。 五、商家数据上报要求 为落实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安部等监管部门要求,对于产生无人机商品销售订单的商家,平台会依法向公安部报送商家相关信息,如商家名称、商家证件号码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)、商家联系方式、商家住所地等,并对商家相关信息采取安全保护措施。 六、违规处理 自 2026 年 9 月 1 日 起 , 不满足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》的无人机商品,将无法在平台发布、销售。本公告发布前已经上架的商品,请商家结合上述要求自行核对补充信息。 如果未及时整改,平台依据包括但不限于《

》等规则要求,视情节对商品采取下架、封禁、限制发货、扣除保证金、停业整顿、店铺清退等处置措施。涉嫌违法违规的,平台将依法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并提供相关信息,协助查办。请商家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立即对照上述要求,及时自查整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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